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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妈捡到手机向失主索要600元(大妈捡手机要两千后续)

摘要: 本文目录一览:1、成都大妈捡到手机索要600元,如何看待这类“变了味”的好人好事?_百度...2、成都一大妈捡手机后索要六百元,失主却只给一百,大妈哭闹,如何看待此事...3、大妈捡手机...

本文目录一览:

成都大妈捡到手机索要600元,如何看待这类“变了味”的好人好事?_百度...

1、按照一定的道理来说,当别人捡到手机,失主给一些好处费是可以的,但是在归还的途中像失主索要钱财,可能会有些不道德。

2、我支持做好事索要回报,但要凭良心确定数额,最好能够在警察的见证下,拾到手机者和失主沟通协商。拾金不昧是我们所要追求的一种高尚的道德素养,我们从小就被告知要像雷锋一样为社会做好事,多帮助他人,而且要不求回报。

3、成都一大妈捡手机后索要六百元,失主却只给一百,大妈哭闹,对于此事我的看法是:大妈捡到他人的财物,就应当将财务原封不动的还给失主。

4、我们看到在四川成都有一个大妈捡到一个人的手机之后向失主索要600元钱,而失主仅仅给了她100元钱,在这样的情况下,这个大妈就非常的剧烈的哭闹,对于这件事情我其实觉得双方都是存在一定的问题的。

5、有一说一,现在大部分人就是极端利己主义者,从这件事就可以看出。

成都一大妈捡手机后索要六百元,失主却只给一百,大妈哭闹,如何看待此事...

1、这位大妈捡到了他人的物品,却想要高额好处费,这样会受到大家的唾弃,大家觉得这位大妈太现实了,素质有待提高。

2、关于四川成都一大妈捡手机后索要六百元,失主只给一百大妈哭闹这件事情,我觉得这个大妈就是在无理取闹,相当于碰瓷,捡到别人的东西就应该立即还给别人,而不是向失主索要钱。

3、所以我个人认为大妈捡到东西想着还给对方是美德,但是因为没有得到补偿金大哭有失体面。

4、法律也规定捡到的物品属于非法占有,物品的所有权依旧归为失主,需要还给失主。

大妈捡手机索要600元不成路边大哭!这种人是什么心理?

1、因为自己没有居为己有。所以我个人认为大妈捡到东西想着还给对方是美德,但是因为没有得到补偿金大哭有失体面。

2、这也说明这位大妈非常没有素质,她捡到了手机将手机还给女孩是一件好的事情,她不应该管女孩要这么多钱。要知道这位女孩只是一个学生,她根本就没有这么多钱来给这位大妈。

3、成都一大妈捡手机后索要六百元,失主却只给一百,大妈哭闹,对于此事我的看法是:大妈捡到他人的财物,就应当将财务原封不动的还给失主。

4、想一分不给,或者只是给几十块钱打发拾到物品者。这种行为是失信的行为,出尔反尔,严重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,那么下次别人再捡到物品的时候,可能就会占为己有,或者毁坏,对谁都没有好处。

四川成都大妈捡手机讹钱未果当街大闹,该大妈的行为都有哪些不妥之处...

1、但是在两人见面后,女学生不愿意给这笔钱了,认为大妈这种行为就是敲诈。两人为此争执不下,最终报了警。在警方的协调下,女学生取回了手机,但是大妈一分钱没拿到,瘫坐在地上大哭。

2、人家大妈的时间不是时间?你觉得有问题,那你别要啊,人家大妈直接把你手机扔了算了,人家大夏天的捡到你手机,还联系你,等着你来拿,给点钱怎么了?有一说一,现在大部分人就是极端利己主义者,从这件事就可以看出。

3、想一分不给,或者只是给几十块钱打发拾到物品者。这种行为是失信的行为,出尔反尔,严重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,那么下次别人再捡到物品的时候,可能就会占为己有,或者毁坏,对谁都没有好处。

4、这位大妈的做法肯定是不妥的,虽然没有违反法律,但是却有违我们的社会伦理道德,他只是怀疑邻居偷了手机还没有证据,就带自己的全家在路边烧纸,诅咒别人。

5、您好!手机遗失了被他人捡到,分两种情况救济:从民事角度分析,拾得人侵占遗失物,构成不当得利,失主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主张不当得利返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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